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2017-08-31 作者: admin
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201611)
材料类别 | 所 需 材 料 名 称(选报) | 实收 | ||||||||
个人必备材料 | 人事档案 | □单位提供/ □本中心保管/ □无档(仅限部分技能人才)/ □组织调动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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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表 | □《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备案表》、《□苏州市高技能人才落户登记表》或□《拟调人员呈批表》、或□《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表》、(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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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证明 | 已婚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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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提供:□《离婚证书》(或□离婚协议、□法院调解、判决书等) | ||||||||||
学历证明 | □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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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明 | □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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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证明 |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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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 | □原户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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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证明 | □迁入地的户口簿或□《不动产权证》、□单位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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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人才集体户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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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证明 | □市区《个人社会保险编号》(或□《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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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配偶随迁 | □迁出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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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为现役军官 | 提供《引进现役军官配偶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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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 | 提供驻军师以上政治机关下发的随军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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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随迁 | □迁出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出生医学(或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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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急需 | 引进紧缺专业、急需人员的提供用人单位书面报告(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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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或组织部门调动 | 提供江苏省人社厅或江苏省(苏州市)组织部门同意调苏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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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进站 | 提供江苏省人社厅《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介绍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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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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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材料详细要求请登录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阅--人才引进服务指南,网址http://szrczx.jssz hrs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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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交接 | 申报材料接收人签字 |
| 接收时间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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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收件人签字 |
| 签收时间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