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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进城落户政策放宽了

2017-09-13    作者: admin

7月26日下午,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二场——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非户籍人口落户政策吹风会在省政府在线访谈室举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向阳带领厅治安局和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相关负责人应邀作为政策解读人对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非户籍人口落户政策进行政策解读。

会上,李向阳副厅长介绍了我省《陕西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并就“农村户口进城落户对其农村‘三权’的影响”问题给出了解释。

李向阳副厅长介绍了我省《实施方案》和《办法》出台的背景,并就“农村户口进城落户对其农村‘三权’的影响”问题给出了解释

针对“一些老百姓不愿进城落户,主要是担心一旦进城落户会失去农村的‘三权’”的问题,李向阳解释,我省《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根据其意愿,允许保留其在原籍地的农村集体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各地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由此可以看出,现阶段,进城落户农民进城落户后,“三权”依然是被保留的,担心进城落户会失去农村的“三权”这个顾虑完全可以打消。

金博学解释了《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流动人口从“暂住”到“居住”的意义

金博学表示,由“暂住”变为“居住”,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至少包含着两个方面的进步:一是“居住”体现了平等性,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能够被最大程度的平等对待;二是“居住”也体现了普惠性,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能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此外,金博学表示,按照新的《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6项基本公共服务

 

  • 义务教育;

  •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 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7项便利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 机动车号牌登记;

  •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 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便利。

 

胡全祥就我省《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大家做了详细介绍

胡全祥表示,我省《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

 

  • 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

  • 放宽了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等人才的落户条件;

  • 退出部队现役的农村籍义务兵和士官、举家在同一城市、建制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农村籍人员,可申请落户西安市市辖区外的小城市和建制镇;

  • 在农村地区实行来去自由的户口迁移政策:凡2015年3月19日以后办理了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其本人或配偶在建制镇或小城市的农村原籍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且实际长期居住的,可将户口迁移至原籍;

  • 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具有我省市辖区(西安市市辖区除外)、建制镇和小城市户籍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投靠落户。

 

在之后的提问环节,媒体记者和现场观众提了数个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李向阳等一一做出了回答。

问题一:我省《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与与国办《方案》的相比,在落户政策上都有哪些放宽?

李向阳回答,与国办《方案》相比,我们在落户政策上放宽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在“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方面,将国办《方案》的“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放宽到“在城镇居住就业1年以上”;

  • 增加了“在农村地区实行来去自由的户口迁移政策”相关内容;

  • 在“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方面,增加了三代以内亲属的投靠落户政策。

 

问题二: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王孝祖回答,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另外,王孝祖说,办理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有:

  •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或居住登记等证明之一。


其中:

  • 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

  •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问题三:流动人口子女异地高考如何解决?

李向阳回答,按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外省流动人口随同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在我省办理异地高考资格

  • 流动人口办理持有居住证满三年;

  • 流动人口在我省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三年以上;

  • 随同子女高中学籍三年以上。

 

问题四:作为一个非西安藉的大学生,希望在找到工作的同时,能马上解决落户。针对大学生的户籍新政是怎样的?

王孝祖回答,凡是3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只要是在西安有住房的,就可以直接将户口迁移到固定住所;在西安没有住房的,按照学校分配以后根据自愿可以迁到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如果没有用人单位集体户口,可以迁往派出所的集体户口。

对于已经毕业的、35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的学生,有没有合法住所,都可以来西安落户;凡是本科以上学历,也即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限制已经放宽到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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