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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违规办理户口迁入 收14.56万被判刑

2018-08-31    作者: admin

8月29日,记者从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民警熊亮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4.56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熊亮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4.5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一审判决生效。


  据了解,此次案件是由区监察委办理,移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生效。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熊亮利用其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民警身份的职务便利,为“我爱我家”房产中介公司员工的购房客户违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共收受他人贿赂14.5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14.56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熊亮在公安督察、公安纪检人员调查询问期间,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与公安督察纪检人员已掌握的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的事实属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已退缴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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