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落户材料及相关证明【2018】
2018-09-18 作者: admin
审批事项名称 | 相关证明材料种类及要求 |
呈交材料 | 1、(以下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申请办理时,应根据申请准入类型向公安机关提供每一类中的一项) (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1、不动产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宅基地证; 4、公有住房租赁证。 (二)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在成套住宅内的不予受理); (三)参保证明 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 (四)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户籍证明 1、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2、计算机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 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址等项目); 3、居民户口簿。 (六)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离婚证(附协议书); 3、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 4、本人提供的无婚姻登记书面承诺。 (七)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1、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成员关系证明; 4、亲子鉴定书。 (八)纳税证明 1、纳税凭证; 2、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清单)。 (九)计划生育证明 1、独生子女证; 2、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3、电子婚育证明; 4、苏州市卫计委颁发的《计划生育服务卡》; 5、苏州市卫计委签发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计划生育审核意见》表。 (第(八)、第(九)两类证明材料是指《办法》第十一条的申请人所需提供。) 证明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有效,如有涂改、空缺项目,无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均作无效证件。发现假证,冒用的一律取消迁移申请并视情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办法》依法予以处罚。 |
申办条件 | 无 |
表格下载 | 无 |
申办流程 | 无 |
法律依据 | 无 |
类 型 | 其他 |
收费标准 | 依照具体事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周六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
时限(工作日) | 1 |
代办咨询 | 18013619555 |
申办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楼一站式服务大厅 |
投拆信箱 | ossc@sipac.gov.cn |
中心网址 | http://ossc.sipa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