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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人事档案托管业务!

2019-03-26    作者: admin

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人事档案托管业务

 

一、服务对象

1、与本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的单位员工,该员工依法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以到帐为准)。

  2、与本中心建立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关系的高新区户籍人员。

二、档案调入

(一)代理关系转入及调档(注:档案已在我中心的人员无需办理)

1、登陆苏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进入“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网上经办系统”,凭单位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企业办公界面,网上填报“代理关系转入”相关信息,申请建立人事代理关系。

2、我中心对代理关系转入进行审核。

3、我中心申核通过后,企业自行在网上打印调档函,【打印前请与原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楼5-7号人事代理窗口打印调档函。】

4、申请人将调档函交至现档案保管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5、可通过高新人才网查询到档情况。

查询网址(http://www.sndhr.com/SNDHRWeb/YZSFW/WebPage/Aspx/ShowFiles.aspx

  三、档案调出

  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接收地人才机构开具的调档函至本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四、档案材料收集

  (一)档案收集范围

   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归档材料应当及时归档,档案收集范围:

   1、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2、员工考核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如:毕业生转正定级材料、年度考核表等;

   3、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各类毕业生登记表,培训学习成绩,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4、政治审查材料,如: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入党、提干、出国等进行的政治审查材料;

   5、入党入团材料:入党入团志愿书,申请书,转正材料;

   6、奖励材料、处分材料;

   7、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8、其他材料。

  (二)归档材料要求

   新增材料归档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已经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内容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2、需经单位审核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3、文字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黑水和复写纸书写;

   4、新增材料归档必须为原件,复印件不得归档;

   5、新增材料归档原则上需由代理单位的经办人员递交,须密封的材料不得拆封;

   6、网络、函授、国外学历需持国家有关机构认证材料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方可归档;

   7、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事档案材料,不予归档。

  五、档案查(借)阅

  1、查阅人需出具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查阅人身份证、被查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查(借)阅人事档案的单位需派中共党员进行查阅。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查(借)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4、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摘抄材料,复制及记在笔记本上,从档案中摘抄有关内容作为证明材料的需经细致核对,并经管档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使用。

  5、人事档案整本一般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的,需出具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说明借档理由及归还期限,经过中心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档案阅毕须及时归还。

  6、因办理党员转正需借阅档案中预备党员材料的,需凭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支部出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应注明“因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借阅XXX同志预备党员材料”,并加盖党委或支部公章)办理借阅手续。转正手续办妥后应将完整党员材料装袋密封盖章后及时归还。

  六、出具档案相关证明

  对于人事档案在本中心保管在库的人员,我中心可依据其人事档案材料所反映的真实情况出具相关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严格以人事档案中的实际材料内容为依据。相关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须告知经办人将相关档案材料补齐并归档后再予以出具。不出具与人事档案内容中无关的证明材料。

  2、经办人或单位需提供索要该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同意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方可办理。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网上申请人事代理关系转入2个工作日

【服务地址】苏州东环路328号东环大厦918室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咨询       电话180-1361-95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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