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人才引进落户业务“不见面”审批服务指南
2020-04-13 作者: admin
苏州吴中人才引进落户业务“不见面”审批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
(1)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苏州市区范围内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申报材料 】苏州落户代办咨询电话180-1361-9555(微信同号)
1. 人事档案;
要求: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转移时请调出单位核实确认。
2.《人才引进承诺书》 ;
此表可在下载专区进行下载。要求:表单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4、婚姻证明材料
未婚人员提供:《个人未婚承诺书》(附件内可下载模板)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
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等民政部门相关法定证件;
5、学历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职称材料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此表可在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7、技能材料
《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8、紧缺人才证明
按紧缺专业、急需放宽年龄办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可在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模板)》)
9、房产证明
(1)落入自己房产内:苏州市区《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房产在吴江,请您先落入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集体户,等落户完毕后,再至派出所平迁至自己房产内)
(2)落入单位集体户内:用人单位集体户籍同意落户证明
(3)落入人才集体户:若自己无房产且单位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落入人才集体户;(地址: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派出所:越溪派出所)
10、参保证明
第一、二、三类引进对象:需要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第四类引进的对象:需提供:同一家用人单位,缴费满2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11、补充材料
有配偶或子女随迁的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随迁配偶:提供随迁配偶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2)配偶为现役军官的:提供市军转办或组织部门审批的《引进现役军官配偶审批表》(原件);
(3)随迁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原件)及:
12、其他规定的材料。
【办理流程】
为了方便您能顺利的办理人才引进(档案托管、户口迁移)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步骤:
第一步:企业开户
先确认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否在我中心开立企业公共服务账号。(没有账号的单位请先开户,单位开户流程);
第二步:调档案
申请人可登录公共服务账号进入网上调档申请模块,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个人网上调档函(商调函),待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商调函(调档函),并回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注意:请务必与档案保管机构联系,确认对方是否接收网上版本的调档函,如不接收,请至人管中心办事大厅盖印原章;
第三步:确认档案是否在库
申请人查询档案是否已寄至人管中心档案室(查询网址:http://www.dwrc.cn/Web/Function/PublicService/Index.aspx),如显示“在库”,则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若未到可与原档案保管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第四步:下载《人才引进承诺书》( 此表可在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
第五步:网上申报
进入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网站,登陆企业公共服务会员账号,点击人才引进申报菜单,按照网上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原件的图片(图片大小不能超过500KB,格式为JPG),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第六步:后台审核
人管中心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的初审和复审,若未通过的,请根据工作人员的回复提示更正信息或重新上传材料;
第七步:网上公示
网上审核通过后,人管中心工作人员会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上,对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天,不计入办理时间);
第八步:打印《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公示期满且并无任何异议的,登陆单位公共服务账号,自行打印《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第九步:至公安部门办理迁户手续
(1)户口迁入吴中区人才集体户人员:
申请人携带《调动人员登记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至吴中区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待原户籍地开出《户口迁移证》后,再携带《越溪派出所吴中区人才中心集户籍信息采集表》至越溪派出所办理落户。
(2)户口迁入吴中区域房产或单位集体户人员:
申请人凭《调动人员登记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挂靠单位集体户口的须单位同意落户证明)至相应的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户口迁入吴中区外房产人员:
申请人凭《调动人员登记表》等材料先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确认后,再打印一份《调动人员登记表》携带至房产所在区域的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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