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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申请须知!

2021-03-09    作者: admin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申请须知


  苏州工业园区诚挚欢迎各类人才赴园区创业就业、扎根落户,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办事指南,现就来园区就业意愿人员申请人才落户有关须知告知如下:

  一、关于预审要求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落户申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人需按要求上传落户申报材料,材料清单以系统批复为准,涉及模板要求的材料均需参照模板提供,涉及要求签字(捺印)的材料均需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捺印);

  3、预审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提交审核当日不计入审核时限。

  二、关于公示要求

  1、预审通过人员将通过我中心官网进行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人员类型、申报条件;

  3、如公示期间收到举报且经过调查举报内容成立的,将视为公示不通过并取消人才落户资格。

  三、关于档案审核要求

  1、申请人需提供《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人事档案核实表》(由申请人现档案保管机构配合填写);

  2、申请人人事档案须含从高中或中专开始至最高学历完整学籍材料,且与落户申报内容保持一致;

  3、申请人人事档案须由现档案保管机构通过邮寄或机要方式转递至我中心,不接受自带档案;

  4、档案审核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四、关于材料审核要求

  1、材料审核受理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材料审核为线上受理,无需携纸质材料至中心窗口核验;

  3、如落户材料不合规,将通过落户系统批复补正材料要求,请申请人及时按要求上传补正材料,并再次提交审核。

  五、关于户口迁移要求

  1、申请人可申请落户至园区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园区房产(要求直系亲属已落户至该房产),可选择随迁配偶及子女;

  2、如不具备园区房产,可申请落户至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人才集体户,仅限本人落户,不得随迁配偶及子女;

  3、户口迁出地址为江苏省内的人员,可选择办理《电子准迁证》(如涉及随迁人员,要求随迁人员户口迁出地址与申请人一致)或至苏州公安机关现场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4、户口迁出地址为江苏省外的人员,可选择办理免费EMS邮寄《准予迁入证明》(邮寄地址仅限苏州大市范围)或至苏州公安机关现场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5、选择电子迁移的人员,落户审批通过后预计15个工作日,由苏州落户地派出所电话通知办理正式落户;

  6、选择免费EMS邮寄《准予迁入证明》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办结后通过EMS寄出《准予迁入证明》(预计15个工作日寄到),申请人取得《准予迁入证明》后再至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7、选择到公安机关现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的人员,自落户审批通过20个工作日后,请持身份证至迁入区行政中心公安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再至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若公安窗口提前办结,会视情电话通知。 另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以上办理时间具体以苏州各区公安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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