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博士后进站落户服务指南
2017-08-31 作者: admin
一、服务对象
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生。
二、申报材料
1、《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A4纸正反页打印)
要求:由接收单位如实填写表格,调入单位盖章。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介绍信原件。
三、服务流程
1、由接收单位持江苏省人社厅签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介绍信等材料报送至我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
2、审核通过后,由我中心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服务提示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应先到户口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