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投靠落户条件
2018-08-30 作者: admin
我本人是人才引进落户高新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和老婆共同购买住房后,我本人户口落在了房子所在派出所唯亭派出所。我老婆是外省农村户口,结婚两年,也在苏州上班。现在想把我老婆的户口落到我的户口本上。请问如何操作?按照什么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解答:
申请对象: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呈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户口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ossc.sipac.gov.cn/MainPage.jsp,A4纸双面打印)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户口本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若房产系父母的,指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若户口在同一户口本,提供户口本即可)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房产产权人非申请人或配偶时提供)
8、公安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若子女随迁,还需提供子女户口本和出生证等。
咨询热线: 18013619555
网址: http://www.8868l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