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19年落户新政策汇总大全!
2019-11-01 作者: admin
上个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最新政策:
根据《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将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是否落户苏州条件有望放宽?
苏州落户咨询电话180-1361-9555(微信同号)
江苏省公安厅表示目前苏州城区常住人口已达500万以上,未来将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也就是说目前并不会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图源姑苏网/
那么目前,想要落户苏州,有哪些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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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苏州落户包含了房产落户、积分落户以及人才引进落户,三种主要的落户方式。
一、购房落户
2017年,苏州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但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缴纳社保三年,仍然可以通过购房落户苏州,落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
(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依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人才引进
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基本一个月左右就能把户口落到苏州。
●有房产直接落在房产下面
●无房产落在公司集体户,买房后市内平迁房产下即可
学历要求(满足其中一条)
● 专科,连续工作满2年,有社保有房子,30周岁以内
● 本科,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
● 拥有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二级证书
● 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学校集体户口
应届毕业生,户口是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可直接落入苏州集体户,进行三方协议的签署,同时缴纳社保,需要有社保记录。(包括: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公司资质:
● 年缴纳税10万以上
● 需开通社保账户
● 公司要自己缴纳社保
● 需有集体户口(园区不要求)
目前存在一些公司虽然有集体户口可以落户,但只给到少量名额作为奖励给到优秀员工,或者嫌麻烦不配合落户。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在园区缴纳社保,个人是可直接在网上自行申请人才引进落户的,也就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址在园区的,不要求有集体户,只要个人条件满足即可。
三、积分落户
苏州落户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
苏州积分落户操作十分复杂,且门槛比较高。
每年苏州积分落户准入名额不到3000人,并且,综合近两年苏州积分落户情况来看,基本上700分以上是比较保险的分数。
●积分落户分数:700分以上较为保险
●积分落户名额:2846名(上半年1095,下半年1769)
在不买房的情况下,能积满700分吗?
我们以5年为期限,连续缴纳社保公积金、且有居住证连续合法居住满5年情况下,粗略算一下总积分仅为505-675分。
● 大专,5年积分505
● 本科,5年积分535
● 硕士研究生,5年积分675
如果苏州有房产,700分才能积满!
在没有违规情况下,房产、技能证书加持,算上社会贡献等七七八八,可积满700分以上。
● 拥有75平及以上住房,加55+分
● 拥有二级职业技能证书,加100分
● 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等等
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19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政策有部分调整,小编也整理给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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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19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
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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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申请受理时间
积分入学:2019年1月1日至4月15日。
积分入户: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
积分入医:2019年6月1日至9月10日。
以上日期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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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申请基本材料
(一)积分入户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
5.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二)积分入学
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申请就读一年级:
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
1.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
2.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三)积分入医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5.若申请入医子女年龄低于2岁的,申请时需提供入园证明
关于积分管理的最新政策资讯和办理流程,可关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微信公众号,市积分办将第一时间在上述平台进行更新。
市积分办及各镇(区)积分管理窗口咨询电话:
姑苏区积分办:68633451、68633411
吴中区积分办:65257308、65256308
相城区积分办:66103916、66103923
虎丘区积分办:68752110
工业园区积分办:66683751
市积分办:67521126(入户咨询)、67521171(入学咨询)、67521161(入医咨询)
除了以上三种主流的落户方式,笔者还为大家整理了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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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 子女投靠
● 父母投靠
● 夫妻投靠
● 其他类型投靠入户
子女投靠
1、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2、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3、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的;
(符合1~3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符合第4条的向民政部门申请)
夫妻投靠
1、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2、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符合1~2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老人投靠
1、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2、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3、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符合1~4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苏州落户咨询电话180-1361-95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