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人才引进落户 |
办理条件 | 1、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送备案的在职员工(户籍在苏州市以外省区市) |
具体说明 |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
办理流程 | 1、登录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两个工作日审查询进度 3、初审通过后,携带材料单原件及复印件至窗口核验原件 4、三个工作日查询审批结果 5、通过审批后携带户口薄至窗口领取《调动人员登记表》,持《调动人员登记表》至派出所等机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所需材料 | ①申请材料以网上批复材料单为准(窗口核验原件提供) ②户口薄(领取《调动人员登记表》提供) |
办理时限 | 五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根据办事人员提交材料时间计算 |
办理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 |
咨询电话 | 180-1361-9555 |